1.福建段用车是由车队统一调车,具体车况旅行社无法掌控,只能确保一人一正座;
2.福建当地旅游车均有“套团”,下车后请不要将行李物品放在车上,以免丢失,由此而造成的投诉,旅行社概不受理。
3.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4.不允许客人离团。如客人私自离团,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
5. 南北方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不得因饮食不习惯而投诉。
6、在入住酒店时,进酒店大门时看好酒店玻璃门和旋转门,不好误撞到玻璃门和旋转门上,尤其是老人和小孩,要提别注意。应该仔细检查房间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者缺少的应与导游及时反映情况,或者直接联系酒店工作人员;仔细阅读饭店指南和注意事项;进去房间应当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免造成财物损失。记住导游的电话号码和房间号,有什么问题可及时联系导游.。酒店不负责客人在客房中贵重物品的安全,退房前请仔细检查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证件和贵重财物(如:护照、身份证、钱包、手机、电脑、相机、充电器、首饰、手表、电动剃须刀,假牙、假发等物品)是否有遗忘,避免丢失。如果客人将物品遗忘在酒店,请客人自行承担由酒店工作人员将物品送还的双程路费及人工费用。司机也不负责车上客人贵重物品的安全,并且保险公司对现金、信用卡,不接受投保。
7、安全问题:(希望大家开心出去,平安回来)
A、“安全第一”,在旅行过程中,大家必须十分重视安全问题。
C、由于现在酒店装修挡次逐步提高,因此请大家在酒店大堂、餐厅、卫生间时,注意不要滑倒。座位坐稳扶好。
D、请大家注意饮食卫生,特别是在大排挡用餐时更要注意食品及餐具的卫生,食物要煮熟餐具要消毒,蔬菜要过水。
个人需带些日常用品(如:止泻药、感冒药、消炎药、止血帖、晕车药,等)。
E、注意财物安全,旅行中携带物要少而精,必要的物品要带齐,违禁品不要带,以免在乘坐交通工具过关卡时遇到麻烦。现金与贵重物品须贴身携放(特别是手机与钱包)。为保证财物安全,行李保管提醒三句话:A、集小成大件数清。
B、随时清点不乱放。C、离开不忘回头看
8、儿童及老人须有照应能力的家人陪同,并时刻注意这些人员的活动及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精神病、怀孕及行动不能自理、自控的客人和患有疾病、残疾等或以赛事为主的人员不建议出行,同时,请注意,由于此类本身固有疾病发作而导致的医疗抢救,旅游意外险以及紧急救援险的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任何损失。但是如果客人自身认为有参团条件,请在参团前明确告知旅行社自身身体情况,并且提前签署免责申明,同时在团上自觉不参与自己身体不适宜的活动,不参与需要大量消耗体力或有可能对特殊体质产生影响的活
9.关于行程:行程中景点先后,导游会根据实际情况时间,在不减少景点前提下,调整先后。
10.服务意见: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作为返程后投诉重要依据。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旅游者): 身份证号:
乙方(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应旅游者请求,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所列项目的补充协议书:
甲方于20 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号《国内旅游合同》(下称“旅游补充协议书”),约定甲方于20 年月日至月日参加乙方组织的(团号)旅游团,该旅游团行程为(详见行程单) 。除前述游览行程已安排的项目内容外。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提升旅行社社服务水平,满足您的个性化要求:
①以下所列自愿参加的项目,您应自愿谨慎选择,
②在不影响服务的前提下我社有权对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作出调整。
③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下,导致自愿参加的行程变更或团队人数太少导致其约定的补充协议的项目无法进行,已交费的退回未产生的费用,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购物项目内容(注:无强制购物消费,全凭兴趣自愿):
1 丝绸店约80 分钟厦门
2 珠宝店约80 分钟厦门
3 乳胶展示厅约80 分钟厦门
补充协议书的签立为双方自愿意志的表达应共同遵守,并作为本次旅游行程变更的文字固化依据。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游客: 乙方旅行社:
游客代表签字: 旅行社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旅游安全须知
一、基本注意事项
1、请游客必带身份证、个人旅游用品,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
2、行程中,游客应服从导游的安排,认清自己所乘的车型;旅途中,游客如无故自行离团,发生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3、行程中,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由于各景区旅游者众多,请游客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4、在旅游行程中各种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除特殊团队外,本公司不安排赛车、赛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尽量不要去参加此类活动,如游客坚持参加,请自行承担风险。
5、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期间,由于国内、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增,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如遇此种情况,请游客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动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如有此情况发生,本公司将对旅游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游客配合与理解。
6、游客应遵守中国及所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径地区当地居民的民族、文化、宗教等风俗习惯。
二、乘坐交通工具安全事项
1、游客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景区内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交通工具)在行驶的途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或相关人员的安排及指导,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游客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3、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若出现贵重物品遗失、被盗,汽车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三、住宿安全事项
1、抵达酒店后,游客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住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请游客互相礼让使用房间内卫生设施、电器设备等;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调换夫妻用房或者调整为三人房;随行的小孩12周岁以上才能占床,请游客谅解。如果游客特别指定单人房间,请于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以免出行后产生纷争。
2、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者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客房,出入客房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保管,若出现被盗后果自负。
3、如游客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非本公司安排的活动,本公司仅限于提醒告知义务。
四、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外出旅游,游客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的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
2、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3、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五、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游客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不可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要携救生设备助游。
4、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游客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易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5、泡温泉时,游客应注意水温和矿物质含量是否适合自己的身体,有些疾病不宜泡温泉,请遵医嘱。
6、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7、自由活动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谨记导游提醒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景区的各种公告和警示牌;在拍摄照片时,游客不要专注于眼前的美景,而忽略了身边或者脚下的危险。
六、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请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购物时,应细心鉴别商品真伪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者娱乐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在景区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请勿单独行动,请勿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七、团队互助和配合
1、游客参加团体旅游时请守时,请勿迟到,尊重大家的时间。
2、游客在旅途中如有不顺心之处,请及时和全陪导游沟通,请勿和当地导游及相关服务人员直接冲突,本公司和全陪导游会与当地旅行社协商解决,游客也可以直接致电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八、温馨提醒
1、为了确保旅行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 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 、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 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7)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 传染者、精神病等患者如危及其他游客的健康和安全,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免责条款
1、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伤害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本公司不履行义务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本公司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游客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在事前已尽到必要竟是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在旅游过程中,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损失、损坏旅游者托运行李的,旅游者应当向上列经营者主张赔偿,旅行社履行协助义务。法律法规对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的赔偿责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不得就其行李损失超过赔偿责任限制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赔偿。
十、结束语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国内旅游安全是我们与游客的共同心愿与责任。尊敬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